缺陷名称 |
外 形 要 求 |
掉
角 |
1.非工作端面上的缺角,分布在三个棱边上的总长度(见图1a)不大于150mm。 |
2.工件端面上的缺角,分布在三个棱边上的总长度,不大于100mm。 |
3.缺角长度从棱上缺棱深大于5mm处开始计算。 |
缺
棱 |
1.棱上断续磨钝深5mm以内不计。 |
2.缺棱深不大于15mm。 |
3.缺棱缺陷系采用分布在两个面上的缺陷宽度与缺棱长度三者之和,即以(a+b+c)表示(见图1b)。工作面上缺棱(a+b+c)之和不大于150mm,非工作面上缺棱(a+b+c)之和不大于180mm 。 |
表面缺陷 |
表面凹陷深及直径各不大于 15mm,吊具卡痕造成的凹陷不计。 |
刀 痕 |
刀痕深不大于 0.3mm,宽不大于20mm,长不大于100mm。 |
表面裂纹
及
跨棱裂纹 |
1.裂纹宽0.5mm以下,长50mm以内不计。 |
2.裂纹宽0.5mm以下,长50-80mm不多于一处。 |
3.宽0.5mm以下跨棱裂纹,每面分布的长度不大于100mm不多于一处。 |
半石墨质焙烧炭块的预砌及检查方法
A1 满铺炉底及环砌炭块的预砌在经过精磨加工的铸铁平台上进行。
A1.1 平台直径比预砌炭块砌体直径大1.5m;
A1.2 平台表面的水平度用2m水平尺检验,偏差不大于±0.5mm,整体水平度偏差±1.0mm。
A2 理化指标及外形检验合格的炭块方准预砌。
A3 炭块的预砌按需方提供的炉衬图纸进行。
A4
满铺炉底炭块预砌时,除接触炭素填充料(粗缝糊)的炭块允许按预砌尺寸加工外,其余炭块必须保持原有尺寸。
A5
环砌炭块预砌时,除合门炭块允许采用机械加工方法改变尺寸外,其余炭块采用配砌方式保持砌缝符合要求。
A6 炭块预砌质量检验。
A6.1 用标准塞尺检验所有砌缝应全部符合下列规定:
竖缝(或辐射缝):小于1mm;
水平缝(炭块与预砌台之间):小于1mm;相邻炭块错牙小于0.5mm。
A6.2 满铺炉底炭块接触炭素填充料部分,加工尺寸偏差为±5mm。
A6.3
预砌的炭块砌体经需方检验确认合格后,用白色酚醛树脂漆在炭块表面上编号做出明显标记。
A7 炭块出厂时附有理化指标检验合格证及预砌图。